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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自9月1日起施行。固废法共设9章126条,新增条文41条,被称为“史上最严固废法”。固废法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,提高罚款额度,增加处罚种类,强化处罚到人,同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。比如有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,对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罚款、行政拘留处罚。除此之外,9月还有哪些新规以及相关标准要施行呢...【详情】 |
“史上最严”固废法 |
此前的固废法制定于1995年,时隔25年后,新固废法条款从6章91条增至9章126条,涵盖了对工业固体废物、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等多方面的防治内容,体现了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”的思路,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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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旧固废法大不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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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法施行齐响应 |
为贯彻落实“固废法”,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、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,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。与此同时,陕西、湖南等21个省(区、市)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立法,使“固废法”的规定更加细化,便于实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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